转发体育选课注意事项及2013级体育课表
发布时间:2013年07月17日 点击数:

特别注意事项:

1、每学期只能修一门体育课,不得选两门或两门以上的课程;

2、凡已修满4个体育学分者不得再选体育课;

3、凡已获得游泳必修学分的学生不得再选择游泳课;

4、选课后如需调整课程或上课时间,请务必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改选、补选、退选,超过时限体育部不再接受选课或退课。凡学生之间私自调换课程一律无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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