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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本科生2016-2017学年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年05月11日 点击数:

根据我校与山东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大连理工大学、中国海洋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等签订的“关于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书”,2016-2017学年我校继续选派本科生前往上述高校进行交流学习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.交流对象、时长、要求及名额等见附件1。

2.费用缴纳。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,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。

3.报名推荐。请各学院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,择优选拔合适人选。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6年5月23日前将学生报名表1份(见附件2)、中文成绩单1份、1寸照片3张(还需提供登记照电子版,以学生名字作为文件名)以及《黄金城官方网站赴国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》(见附件3)报送院办A208李青鸿老师。学生登记表和登记照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arrie_lee@xmu.edu.cn。

4.正在修读双学位的同学,应当事先向双学位开课学院办理停修手续,回校后再继续修读。

校际交流是我校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。通过参与校际交流活动,学生获得“第二校园”学习的重要经历。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鼓励、组织学生参加校际交流。但具体到每个学生时,则需要申请交流的同学结合自身学业规划通盘考虑。正在修读双学位的同学,如参加校际交流,可能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才能修完双学位课程。获选拔参加交流的学生,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,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,不能中途退出交流项目。

交流工作联系人:陈均宇,联系电话:0592-2182275.

附件: 1.黄金城官方网站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计划
2.黄金城官方网站本科生申请派往国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
3.黄金城官方网站赴国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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